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三巡视组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月中旬对遵义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遵义综合保税区党工委。
二、巡视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有关要求,本轮巡视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综合保税区的职能定位,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党工委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着力查找影响和制约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值班电话和信访接待点,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
(一)意见箱:分别放置于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5号电梯旁(新蒲新区新中街道播州大道1号开投大厦)、遵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正大门左侧(新蒲新区虾子镇保税大道综保区综合办公大楼)。
(二)邮政信箱:贵州省遵义市A034号邮政信箱。
(三)值班电话:0851-26652546。
(四)信访接待点:红花岗区信访局接待大厅(红花岗区忠庄街道海尔大道216号左侧)。
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三巡视组主要受理上述巡视对象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贵州省委第三巡视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