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关,实行合署办公,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综合保税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综合保税区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开发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保税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行使赋予综合保税区的经济管理权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综合保税区的相关规划、年度计划、开发方案和工作措施。负责研究制定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研究制定综合保税区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货物贸易等保税相关业务的协调、指导、监督、服务工作。
(四)负责为综合保税区所在地政府和海关、检验检疫、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协调服务,协调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综合保税区推行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
(五)负责综合保税区经济建设、产业发展、财政金融、绩效评价、招才引智、企业服务、经济统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管理工作,抓好园区内基础设施、企业建设的规划、实施、运营和监管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对外宣传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综合保税区的发展规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等经济事务管理工作;综合保税区所在地政府按照属地和职责范围负责综合保税区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